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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例分享:腹透患者再发腹股沟斜疝该如何处理

78岁女性患者,维持性腹膜透析7年。 CKD病史10余年,7年前肌酐升高至762umol/L,伴有心衰等症状,开始行腹膜透析治疗。此外,冠心病史20余年,陈旧性心梗史5年,高血压史40余年,脑血管瘤、左室室壁瘤史3年,腹股沟斜疝修补术后3年。半月前腹股沟斜疝再发。这种患者后续该如何处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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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合患者合并症,适合做腹透。腹股沟疝可以再次修补,如麻醉有问题可以选局麻。透析液的入量在术后给予APD可从500ml/次开始,逐渐再递增灌入量,总入量根据患者的残肾和透析充分性情况给予8000〜10000ml。腹腔情况恢复后,可减少入量为1700〜1800ml以减轻腹腔的压力,避免复发
发表于 2014-08-02 12:13:45
我们碰到过疝气经过卧床短时IPD治疗后患者疝气好转,继续成功透析的患者,可以试试!
发表于 2014-06-22 21:18:09
棘手。可以与患者及外科商量是否有再次疝修补的可能性以及疗效。腹透治疗上,有条件的可以改成APD,夜间做,白天空腹(78岁老太太估剂量足够)。无条件,可以卧床条件下、由他人帮助行小剂量留腹的腹透(如1.5L)。如果可以生活自理者,给予半天的空腹如5-6小时,患者可以自由活动。由于患者年龄较大、心血管并发症,改行血透可能有时并不见得是最佳的选择。
发表于 2014-06-17 22:40:34
多学科的介入会更有保障。
发表于 2014-07-14 22:50:43